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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第三人責任任意險必須投保,在此案例中,因為有因果關係因此民事責任無法卸責,而刑事責任因無實質的碰撞,因此無實質因果關係,故而無刑事的過失責任,但民事責任即使負責但會視情節而以責任比例判定理賠金額,這個會依照受害者的職業收入和實質醫療必要花費與部分精神撫慰形式量裁,故只判賠63萬。但這個部分必須注意強制險恐無法代為支付,因為強制險必須有實質因果關係,以民事認定的因果關係恐不符強制險理賠定義,因為無碰撞事實,所以能轉嫁的保險類別應只有第三人責任任意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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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女摔倒耍賴 證人揪女博士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蔡淑媛/綜合報導〕某醫學大學廖姓女助理教授開車停黃線,妹妹打開後座右車門造成黃姓婦人騎機車摔傷,姊妹非但不扶起黃婦,還躲回車上,至少3名目擊證人看不下去,挺身作證,儘管全案刑事部分檢方因未發現碰撞痕跡而不起訴,但新竹地院民庭法官受證人「正義之心」感動,加上認為突開車門與黃婦摔倒間存有因果關係,判廖姓姊妹需賠償63萬元。

廖姓姊妹判賠63萬

廖女於民國100年1月31日下午開車載妹妹及母親,因妹妹內急想找廁所,廖女行經新竹市南大路看見麥當勞,便在黃線臨時停車,後座的妹妹突然開啟右側車門,黃婦指控,當時騎機車經過被撞倒,致腦震盪、挫傷。

檢方偵辦時,以小客車和機車無擦撞跡證,無法認定兩車有擦撞,最後不起訴處分,黃婦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也被駁回;民事部分,黃婦請求醫療支出與精神慰撫金合計235萬元。

法官調查,廖女向警方自述開車門撞擊黃婦,到檢方偵查時又翻供,聲稱是因相信黃婦所說內容,才附和其說法,法官指責廖女是博士、妹妹是碩士,「非鄉下未讀書無知無識的村婦」,明明已向警方自首,事後卸責之詞不予採信;法官認為,雙方縱然沒有擦撞,廖女車子向右切入隨即開門,使黃婦驚嚇跌傷,有因果關係。

目擊證人林女說,當時後座的廖女妹妹開車門撞到黃婦機車,黃婦倒地後,機車壓在她身上。廖女從駕駛座下來,站在車旁沒有扶黃婦,廖母也站在一旁看,過一會廖女妹妹去麥當勞上完洗手間後,母女3人就坐回原來車上。林女怕她們肇逃,留電話給黃婦,也有人幫黃婦拍下車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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